考试与培训中心、各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11月3日至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实际进度记录表)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情况、教室日志等;
3.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课、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5.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
6.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7.教师听课情况;检查教师听课评课记录。
8.检查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运行情况及使用台账的登记记录,以及学生对实训课的反映。
9.各系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查记录)
(二)检查时间:11月3日至13日
(三)检查方式:教学检查以各部门自查为主,教务处随机抽查,听课检查,分组互查、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教学服务情况的意见以及检查执行教学规程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各部门在对教师进行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教学检查总结附《期中期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和《教案检查评分表》(教案评分优秀率、良好率均不能超过检查总人数的30%),纸质版经系(部)主任、课程组长签字后于11月13日(星期四)前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教务处邮箱。
(五)教务处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通报会,总结期中教学工作,在总结的基础上对后半学期教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教务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