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13-2014(2)期末考试安排

各系、考培中心:
根据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于第18周、19周进行,其中第18周进行系考课,第19周进行校考课。为了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规范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重视考试
各系要要求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考试条例》,端正考试态度,加强考风考纪的教育,教育学生明确考试不仅是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检验,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验。要将考试作为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的重要环节,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各系要安排专业班级在2014年6月15日晚班会上学习《考试条例》。
二、强化组织,明确责任
各系要加强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考前培训和考试管理。考前必须召开期末考试考务会,按要求对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试条例》和《监考守则》等有关制度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要对涉考人员进行科学命题、试卷保密、依法监考教育,提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增强涉考人员的责任心。专兼职教师必须把好命题关、监考关和阅卷关(阅卷期间学生不能参与阅卷),系主任、课程组长必须把好命题审核关。
三、命题工作
1 .各系组织教师按120分钟考试时间完成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各任课教师要严格考试命题各系主任要严把试题质量关,并指定专人负责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2 .三校生考试命题必须以考试大纲为依据,紧扣教材进行。各系各专业主要测验学生对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 试题覆盖要达到所学内容的90%以上。 试题要有一定的可信度,试题难易适当,以7:2:1比例为宜,即基础70%,较难20%,难10%,时间安排要合理,大部分学生在70分钟左右完成。闭卷笔试题一般应由记忆、理解、应用三部分构成,开卷笔试题一般由理解和应用两部分构成。
3 .命题时应拟定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上注明。原则上一道大题的分值不能超过30分。
4 .各系必须在6月19日前完成考查课命题工作, 试卷以电子文档形式由各系教学秘书汇总,考查课由任课教师报系主任审批后制卷进行考核。考试课由教学秘书报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课试卷由各系汇总后 (试卷必须是电子版) 6 月24日 统一交教务处石立峰老师(jwcwork@163.com),三校生的试卷统一交王三英老师处, 并注明印卷份数。 不按时上交试卷要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附表)
本次期末考试分系考课程和校考课程进行。系考课由各系自行安排,在第18周集中完成,系考课考试安排意见必须报教务处备案;校考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三校生由考培中心具体安排。由各系结合教学计划,根据课程重要性程度确定三门考试课报教务处,以统一安排考场(详见 2013-2014 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安排表 )。
五、考试要求
1. 提倡和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 笔试、口试、现场操作、工件制作、提交案例分析报告、成果展示(演示)、作品评价、自评和第三者评价相结合等多种考核方式)以能力为本、评价主体和方式多元的课程考核方式 ,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考核)考试,系(部)必须对任课教师的课程考核方案进行审批。 《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 一式两份,一份系(部)保存,一份交教务处存档。《计算机基础》以2014年3月等级考试成绩是最终成绩,《普通话》以参加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考证为最终成绩。
2 .考试时间120分钟/场,试题份量以多数学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考生迟到20分钟不能入场考试,以缺考论处;开考30分后才能交卷。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各系应及时调查了解,责任到人,对考试中出现的试卷泄密、命题不当者各系要及时报教务处按教学事故处理。
3 .用红笔评卷,写清各题得分及汇总得分。教师应7月4日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成绩打印及其他等工作。
4 .各系要重视和规范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实验实训报告的批改工作,成绩评定要有评分标准和批改记录,并按照《资料归档要求》完成理论课程、实验、实习(实训)相关资料的归档、汇总及装订工作。
5 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的成绩,按平时考核成绩计算。
6 非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理论知识考核占考核成绩的50%,实验、实训成绩占考核成绩的50% 。
7 考查课考核中重视学习过程评价,强化综合实践能力考核,充分反映学生不同智能类型和水平;可采用笔试、口试、现场操作、工件制作、提交案例分析报告、成果演示、作品评价、学习方法记录、自评、第三者评价等多种考核方式,体现以能力为本、评价主体和方式多元的课程评价方式。
六、监考纪律
1 .主考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场记录,中途不得在办公室和其他地方停留,监考提前30分钟到考场,检查、清理考场,整顿考场秩序。
2 .监考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禁止在考场阅读书报、谈笑,禁止在考场内阅卷;监考教师原则上应保持站姿,且保持考场前、后各有一名监考人员;监考教师不在考室内随意走动以影响考生答题,严禁在考场外游走;从严监考,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予制止或隐瞒不报等,要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教师必须填写考场记录表并及时上交系或教务处。
七、服务
张建华 、石立峰、刘静、李彦萍等负责考卷印制、装订等工作。工作中要认真、仔细,保证试卷质量,防止试卷缺页少题、字迹不清、行列不齐、数量不够,传递较慢等现象,做好本次考试服务工作。
教务处
2014 年6月16日
附件一 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文件类型: .xls 5d1c91100efa1c32b7bb90764328d834.xls(30.50 KB)
附件二 试卷排版格式设置.doc
文件类型: .doc cac5a46fa0e0020eb29f3f3c3e85bc66.doc(150.50 KB)
附件三 2013-2014-2期末试题模板.doc
文件类型: .doc cfe1605150772412e667437807ddb015.doc(78.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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