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2)学期期中测试的安排

各系:
本学期期中测试定于5月12日至14日进行,各门课程的测试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 、成绩构成:平时成绩占30%,期中测试成绩占30%,期末测试成绩占40%。
2 、各任课教师在测试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测试方案,方案报系主任审核。
3 、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的成绩,按平时考核成绩计算。
4 、非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的成绩,理论知识测试占总成绩的40%,实验、实训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 、体育课程的测试应尽以技巧测试为主。
6 、测试中 重视学习过程评价,强化综合实践能力考核,充分反映学习者不同智能类型和水平;可采用笔试、口试、面谈、观测、现场操作、工件制作、提交案例分析报告、成果演示、作品评价、学习方法记录、自评、第三者评价等多种测试方法,体现以能力为本位、评价主体和方式多元的课程评价方式。
7 、所有测试资料上交系形成总结报告与5月15日交教务处。
8 12 级、13级三校生由考试与培训中心根据三校生教学特点自行安排。
教务处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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